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单位:

2017年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人文社科类成果: 申报成果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

2.自然科学类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鉴定)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校级优秀奖的成果提交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见附件1)或《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见附件2)一式1份;

2.附件材料1份(论文为复印件、专著和研究报告为原件);

3.所在单位汇总表一份。

电子版(申报评审书和单位汇总表)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三、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学校评审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负责通知申报账户及密码,请申报者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电子版材料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21.214.56.13:8191/)上报,上报成功后请打印纸质材料(A表及附件1份B表及附件2份,附件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原件等)于7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不限额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4.凡申报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社科类成果须参加第32次山东省社科奖的预申报(网上展示部分)。

5.报送地点: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2室),联系人:于远念,联系电话:81791975。

附件1:所在单位申报汇总.xls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 .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自然科学).doc

科研处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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