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关于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5-06-19       单位: 招生办公室       作者:王燕       编辑:王燕      浏览:

近期我校又接到多起考生和家长的举报,反映有社会中介冒用我校名义以所谓“提前招生”、“计划外招生”、“内部指标”等名义进行招生诈骗,以及用“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处)或招生组”、“山东财经大学分校”、“山东财经大学XX教学中心”、“山东财经大学XX专修中心”、“山东财经大学XX教育机构”等名义招生的现象,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或允诺低分考生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即可进入我校学习,并可获得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这种假借我校名义诈骗和违规招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学校高度重视,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1.山东财经大学的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都在学校招生主页(http://web5.sdufe.edu.cn:8080/zb/)上进行发布,并已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同时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计划外招生”和“内部招生”。

2.“试点本科”、“专本套读”或“实践考核本科”是属于成人教育序列中自学考试的一种培养模式,“试点本科”等方式的招生不在普通高考招生范围内。请考生及家长注意分清普通高考招生与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远程教育等培养方式的不同。

3.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我校从未在校外设立普通高考招生点,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及校外单位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部分地区出现的以山东财经大学名义,代理普通高考招生事务的单位或个人均与山东财经大学无关。山东财经大学的办学地点在济南市,包括四个校区,分别是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明水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不存在任何分校,我校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学校的官方网站地址为:http://www.sdufe.edu.cn/。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咨询电话为:0531—88596191;81793666;88525423;传真:81793555。除此以外的任何招生电话均与普通高考招生无关。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1—88596235(纪委)。

4.对社会上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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