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参加省直医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各单位:

为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工作,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各省属高校医院纳入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依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鲁社保发【2012】2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省直事业单位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数据采集,我校采集信息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和数据采集范围

正式编制的在职人员和退休(职)人员。离休、享受副省级待遇的不在此范围内。(由人事处核定人员)

二、正确填写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个人填写,年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额由人事处统一核对。异地工作人员和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如实填写,单独报送。全校教工一人一份、本人签字、由校办统一盖章。

三、个人电子照片:为方便教工及时准确采集照片,由宣传部按照统一标准安排舜耕和燕山两处集中照相(要求文件命名格式:18位身份证号码.姓名.jpg)

四、退休人员要求退休批文原件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工伤人员、保健人员、1-6级伤残军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人事处出具的证明为准)

五、医保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是医疗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认真填报,仔细核对,确保采集到的信息准确无误。

六、各单位指派一名联系人负责汇总本单位人员的个人信息表和电子照片文件,务必在23日前将信息采集表(A4纸质打印和电子材料)交校医院。

舜耕校区的单位交舜耕校区校医院保健科。联系人:李辉。电话:82911197。

燕山校区的单位交燕山校区校医院医保办。联系人:裴洁。电话:88525837。

七、未尽事宜请与各校区医院联系。

八、信息表见附件。

附件: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表.doc总务处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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