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保卫处现开始办理2017级新生(含研究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2017级新生(含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
二、落户手续
(一)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收取需落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
(二)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以各学院办公所在地为准)。
1.燕山校区: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燕山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
2.舜耕校区: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
⒊研究生户口各学院按本科生要求单独报送。
(三)分类收取材料
山东省生源学生: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登记卡(原家庭户口本内的本人页)原件;
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1《山东省生源户口迁移登记表》(文件交换提取码:5846),电子版与打印件盖章后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登记卡”一起报送。
省外生源学生: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注:将需迁户口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一一对应,即一份“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与一份“录取通知书”对应,放在一起。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写明本人身高。
三、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手续
(一)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以外地区不迁户口的学生(含研究生)需要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
(二)根据所在校区,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填写电子版:《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燕山校区)》或《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舜耕校区)》(文件交换提取码:5846)。《信息登记表》内已有信息为固定项,填表时直接复制即可,不要随意变更文件格式)。各班填写完信息及时报送。
(三)信息登记半年以上的学生可以按需申领《居住证》。燕山校区在学校斜对面警务室办理,舜耕校区去舜玉路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四、注意事项
(一)落户手续一次性办理,入学时不迁户口,公安部门以后不再办理落户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登记卡”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证件,不得涂改、损坏。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本通知要求注明的信息一律使用铅笔填写。
(三)“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登记卡”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名称(所有汉字),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四)“户口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项必须详细至所在区或县,否则无法落户。
(五)“户口迁移证”中:原住址须标明所在地性质,即:“城镇”或“乡村”。
(六)“户口迁移证”必须是电脑打印,字迹清晰。手工填写必须注明原因,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9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山东省生源户口迁移登记表》报送至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燕山校区:办公楼803房间 电话:88525846内线65846
舜耕校区:办公楼1007房间 电话:82911166内线71166
附件1:山东省生源户口迁移登记表.xls
附件2: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燕山校区).xls
附件3: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舜耕校区).xls
保卫处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