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教授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单位: 人事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75号)规定,现就我校教授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相应条件,现聘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截至2017年6月30日,按实足年月计算)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均在申报推荐范围。

二、推荐人选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申报评审教授二级岗位:

(一)人才工程类

1.“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2.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7.泰山学者工程其他类别入选专家;

8.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类);

9.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成果奖励类

1.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2.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4.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5.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6.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三)科技项目类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主要负责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四)国内外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从省外、境外引进特别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评审教授二级岗位可不受是否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等限制。

三、推荐人选数额

全校共推荐9名人选。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议。学校成立二级教授推荐人选专家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专家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名,专家评议推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四)学校公示。学校对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及其《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总结1份。内容包括申报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实绩、在本行业或领域内的突出贡献以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2.《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7份(附件2,正面为一览表,反面为附件3、附件4,附件3、附件4个人不用填写)(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一份)。一览表中“申报类别”是指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主要是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与推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哲学与社会科学(主要是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等类别,申报人应根据所从事专业填写评审分类。

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1)1份(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4.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

(3)SCI、EI、ISTP收录证明等。

申报推荐材料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2011年底之前的业绩、成果不再填报。申报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7月7日下午16:00前报送燕山校区办公楼420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丽娜

联系方式:82911867

邮箱:scrsc711@163.com

附件:附件.doc

人事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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