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培养造就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战略性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在培养社科理论人才、加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理论人才在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省委宣传部拟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并补充新生力量。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人员,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人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和管理人员等。
二、推荐标准
被推荐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三贴近”原则,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勇于探索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坚持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即197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方式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我校可以推荐3名人选。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员情况,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24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燕山校区办公楼423房间,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669152) 。《推荐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cdxcb@163.com。
附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