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体改字〔2016〕4号)和《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卫计委工作部署,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正式启动。省内高校医院也相继进行调整改革。我校经研究决定,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我校师生涉及的主要项目

1.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对先行放开的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1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各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和价格等。总体情况为借助大型仪器检查费下降,诊疗费上涨。

3.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涨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几点说明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卫计委工作部署,校医院自2017年10月1日零点起,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利率销售。

2.自2017年10月1日起,挂号费1元不变,教工西医门诊诊察费3元/人/次(教工医保基金支付3元),学生门诊诊察费1元/人/次(医保报销65%),中医门诊辨证施治诊察费6元/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元),校医院目前因人员紧张未开展中药饮片,舜耕校医院可以代煎中药。

3.上级主管部门出台高校医院相应的配套标准后,再调整相关检查费、治疗费。现暂执行原收费标准。

4.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是便民惠民,涉及到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5.由于本次调整涉及到药品盘点,系统升级,定于2017年9月30日15:30分以后停止接诊,10月1日零点完成。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医院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医院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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