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7〕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遴选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入选“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在音乐、戏曲、舞蹈、曲艺等舞台艺术领域,以及影视表演、美术创作、工艺美术设计等相关领域中,主要从事艺术创作生产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民间工艺大师或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业绩突出,成果丰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工作责任感强,热心艺术传承与推广;
(四)身体健康,具有必要的履职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职责
指导大中小学美育教学、艺术实践、艺术展演等活动;参与美育工作示范校、优秀学生艺术社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等项目评定工作;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到大中小学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设专题美育讲座;承担美育研究课题等。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
2.单位推荐。各单位不设推荐名额限制,但须按照遴选条件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并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校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于6月22日17:00点前将汇总表和推荐表各一份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1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669206
电子邮箱:rcb@sdufe.edu.cn
附件1: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7〕5号).pdf
人事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