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单位: 研究生院       浏览:

各学院:

因近期人员调整,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请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将调整后的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一、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要求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1人组成,任期三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

2.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一般为学院院长),成员从学术水平较高、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一定贡献、有一定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教师中遴选。

3.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学院,分委员会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其它学院分委员会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分委员成员名单打印并加盖公章,于5月14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88525292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2室

联 系 人:郝老师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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