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建全学术管理体系,保障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成立山东财经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名无行政职务的教授),MBA学院、校属研究机构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公认学术成果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年龄一般在54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术议事;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充分争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自行组织推荐会,通过民主程序、公开、公正的确定委员候选人;
2.科研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选举产生山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科研处综合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wkt@163.com。
2.联系人:王开婷,电话:82617962
附件1:候选人信息表.doc
附件2:候选人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