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支持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5             作者: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8〕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推荐选拔我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外语水平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的要求。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已获得国家、省或学校公派出国(境)进修资助的人员,返校工作未满5年不得参加本次推荐。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拔条件,填写《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校内推荐表》。

2.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议,明确其境外研修的目标和回校后承担的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3.学校审批。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支持措施

凡成功申报教育厅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的教师,自动纳入当年度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资助经费按《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每年资助经费12万元。

四、提交材料

1.《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校内推荐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2份,加盖单位公章。

2.《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校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A3纸打印)6份,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附件材料1套。主要包括:语言能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

五、注意事项

1.每单位推荐1人。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获批山东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含培育)的高校,单独增加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研究人选1名。

2.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1793591

电子邮箱:rcb@sdufe.edu.cn

附件1: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校内推荐表.doc

附件2:2018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校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