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单位: 宣传部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成立宣讲团(附件1),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当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学习贯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面对面宣讲,帮助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立足新时代、贯彻新思想、践行新理念,继续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迎接学校第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全面推进全国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建设。

二、宣讲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准确把握十九大的主题和主要成果;

(二)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全面准确把握过去五年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四)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五)全面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六)全面准确把握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

(七)全面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

(八)全面准确把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政治性强,关注度高,听众范围广。宣讲团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备课,精心撰写宣讲稿,努力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让师生员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要把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结合起来,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018年1月

四、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王邵军同志为团长的宣讲团,校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部分学院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为成员。校领导要为所分管联系的学院(单位)宣讲,其他宣传成员可优先在本单位宣讲。各党委(党总支)可根据需要邀请宣讲团成员到本单位进行宣讲,并填写《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各党委(党总支)要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安排好宣讲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宣讲报告会。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落实学校党委要求,坚持带头学、带头讲,开展“书记第一讲”,讲好本单位第一课,确保覆盖所有师生。

(三)要注意留存宣讲会相关资料,及时将新闻稿件、师生反响等信息,报送党委宣传部,校园网、校报将陆续刊发。会标或电子屏统一为“山东财经大学某某单位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

(四)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宣讲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与宣讲团成员联系确定宣讲题目、时间等有关具体事宜。

联系人:张艳霞;联系电话:81669152

邮箱:scdxcb@163.com。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doc

附件2: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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