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单位: 财务处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年终将至,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2017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按照教育厅财务决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9日起,暂停网上报销申请、现场报帐和借款业务。

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和借款人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落实年终清理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预算的圆满执行,避免因执行进度缓慢,导致专项资金收回或被调整用途。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各类经费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

三、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各部门、各单位、各借款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往来款的及时核销工作,下大力气彻底清理核销往来款,无特殊情况不得造成跨年度借款。对于逾期不核销的暂付款,学校将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往来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及时做好各项收入清缴和票据缴销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将各项收入于12月20日前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并及时办理相关票据的缴销手续,不得形成“账外账”。

五、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为学校财务年终结账时间,2018年1月初为年终结转、建立新帐时间,停止对外办理报销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财 务 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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