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省级以上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我校各类省级以上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各省级以上科研实验室要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教技司〔2017〕255 号),对本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2017 年10 月30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处将根据自查情况,配合教育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

联系人:王晓迪,燕山校区办公楼509房间

联系电话:81791970

电子邮箱:sdufekyczh@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省级以上科研实验室名单.docx

附件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docx

附件4: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科 研 处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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