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研究在研项目管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将对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2月8日前将申请结项成果等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需填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撤项和终止项目的剩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退回省社科规划办,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今后,省社科规划办将逐年清理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科研处将加强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附件: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 研 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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