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舜耕及圣井校区大学生参加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舜耕、圣井校区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要求,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做好学生医保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

一、医保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1.2017级新生(本科、专科、全日制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 “批量信息采集报盘格式” (附件1)要求上报学生信息,文件名修改为XX年级XX学院于2017年9月30日前发送至舜耕校区医保办邮箱:sgxqybb@yeah.net 同时提交各班联系人名录。

注意事项:

(1)请确保身份证号录入准确无误,确保姓名书写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2)联系电话请填写本人在校使用的手机号(如有变化请随时告知校医院)。

2.其他年级新参保人员信息填写要求与新生相同,文件名填写XX年级XX学院XXX。已参保人员续保不再填写信息表。

3.济南市户口的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的大学生信息要求:除填写电子档案外尚需填写纸质“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附件2)一份,并粘贴一寸红底照片,同时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于本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优抚定补对象的大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校区校医院。

4.已参保同学医保卡信息错误的填写“续保人员信息更正对照表” (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舜耕校区校医院(212室)。

二、关于缴费说明

1.按照济人社发〔2017〕115号文件要求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20元(政府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元)。

2.本科生医保费用由学校代收。

3.2017级研究生本年度保费(120元/人)以学院为单位收缴,汇同缴费名单及各班联系人名录交舜耕校区校医院。

4.2015、2016级已缴纳2017、2018年度保费研究生自2017年需补交保费(40元/人/年),按原缴费名单收缴。新参保或个人续费同学可自行前往舜耕校区校医院缴费。

5.持有济南市户口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的大学生,个人免交医保费(学校已代收医保费在相关材料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凭免缴费认定手续退还)。

6.保费收缴时间: 2017年10月9日—19日工作时间

地点:舜耕校区校医院(221室)

三、医保大学生门诊就医说明

按照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规定,校医院是我校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的唯一指定医疗机构,全面负责参保学生门诊医疗服务和门诊统筹经费的使用、管理。

1.校医院就医流程:挂号(出示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门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各项检查、治疗及处方—…缴费(个人自理35%)—…取药、治疗。

注意事项:新生及其它新参保人员就诊费用个人先全额垫付,保存好发票,待参保后按标准报销。

2.转诊流程:先到校医院就医—--视病情,经校医院医生批准,办理转诊手续—--到转诊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留存好转诊单、发票、病历及相关材料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进行报销。

3.校外急诊(未住院者)--—留存好发票(加盖急诊章)、病历及相关材料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进行报销。

四、大学生医保报销及其他医保相关问题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联系电话:82911197,82911360

附件1 批量信息采集报盘格式 (1).xls

附件2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doc

附件3 续保人员信息更正对照表.xls

附件4 大学生医保有关问题解答.doc

附件5 关于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说明.doc

附件6 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doc

附件7 济南市大学生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 表(单) 8301—1.doc

舜耕校区校医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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