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和推动“国创计划”项目开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4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就评选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和推动“国创计划”项目开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将对遴选的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加强投入与建设,努力创建我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将对申报基地的综合条件和实习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

(二)组织程序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1-2个。除提交申报书外(申报书见附件二),如有照片、成果证书等材料,不便放在表中或需要详加说明的,请作为支撑材料与申报书一起提交。支撑材料包括:

(1)基地建设与管理(包括基地简介、协议书复印件、运行情况、管理情况);

(2)基地条件和设施(包括容纳实习学生数、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环境安全状况等);

(3)基地实践教学(包括教学计划、2015-2016学年度实习情况、教材、考核、效果等);

(4)基地实习指导队伍(包括师资队伍和基地提供师资队伍);

(5)基地教学研究(包括教师公开发表论文或质量工程项目);

(6)基地办学特色(包括学生科技创新和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等)。

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8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shijian332@163.com。

2.学校于12月初组织专家,参照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评选出山东财经大学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

3.评选出的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授予“山东财经大学校外重点实践教育基地”称号,并给与每个基地3万元的建设经费,进行重点培育建设。

二、推动“国创计划”项目开展

1.已立项项目的推进。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我校获准立项37项(见附件一)。为推进“国创计划”项目的开展,学校决定对这一批立项项目予以每项2000元的经费支持。各项目负责人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支持下,做好项目的开展工作。团委将出台配套文件并做好项目过程的监督、结项的管理工作。

2.新建项目的启动。学校将启动2017年“国创计划”的培育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发动师生申报(申报书见附件三),并于12月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团委,电子版发:gongzuoGC@163.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并给与每项1000元的前期经费支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若能获得2017“国创计划”立项,学校将给与每项2000元的经费资助。

对于获得“国创计划”立项并按期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从中评选出一批成果突出的项目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1791965,邮箱:shijian332@163.com,纸质材料报送燕山校区办公楼532房间;

团委联系人:甘老师,电话:88525803,邮箱:gongzuoG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4314房间。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国创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重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国创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教务处 团委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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