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9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教安字〔201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通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系列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意识、红线意识,推进责任落实,为学校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微信、微博等形式刊发安全教育类文章深入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议会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报告会。

(二)应急救援演练。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强化火灾、洪水、交通事故、地震、恐怖袭击、踩踏等的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师生生命财产带的损失和危害。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险逃生救援实战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集中检查。有关部门要对教工、小学生班车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带故障出车。各部门、各学院组织活动、学生离(返)校、出游等租赁车辆或拼车要认真查验车辆的年审、保险及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是否健康、驾驶证是否有效等,同时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四)事故警示教育。要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会、播放警示教育片、事故安全反思等形式,开展“防大事故、除大隐患”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五)群众性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处室、进班级、进社团、进宿舍活动,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活动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线上宣教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http://www.anquanyue.org.cn/)。动员广大师生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谋划,强化措施,创新方法,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把活动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围绕活动主题,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升安全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人抓、出实效,要有效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各单位请于7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报保卫处,电子版发至sdcdab@163.com。

保卫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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