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6)”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6)”评选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和科学精神,治学严谨;

2.申报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

3.成果获得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且至少为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立(结)项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

(3)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5)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和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并产生效益的政策咨询和应用成果。

二、奖项设置及奖金

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6)”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共计40名。一等奖每项奖励10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本年度奖金由山东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6)”申报表》;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评议,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定。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以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为导向,按照科研成果的质量、水平、层次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等级。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度科研贡献奖”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成果中论文、立(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引用、收录证明或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专著提交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和论文内容;

3.所在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4.请各单位于12月4日,二级学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房间)。电子版(申报表和所在单位汇总表)发送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1791975(91975)。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年度科研贡献奖(2016)”申报表.doc

附件2:所在单位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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