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聘教师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单位: 人事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外聘认课教师管理办法》(政人[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登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外(返)聘教师审批表》及各单位外聘教师汇总表

2.外聘教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及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原则上外聘教师按学期聘用,各单位将《山东财经大学外(返)聘教师审批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2.外聘教师应达到学校外聘教师聘任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外聘教师学校将予以解聘,并协助相关单位整改。

3.各单位请于10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备案材料报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1669206,联系人:田老师、王老师

附件1:2016-2017第一学期外聘教师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外(返)聘教师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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