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 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13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及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统称科研实验室)。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照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及时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以实验室为单位认真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报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稿(Word格式)。

科研处也将适时组织对范围内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同时为迎接教育厅抽查做好充足准备。

联系人:王晓迪 电话:81791970 邮箱:sdufekyczh@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docx

附件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附件4: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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