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MBA/MPA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单位: MBA学院       浏览:

按照学校要求以及MBA、MPA学科特点,MBA与MPA指导教师不宜相互兼任。近期学校将对同时兼任MBA和MPA的指导教师进行调整。请相关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的研究领域和意向做出选择,并于6月30日前将选择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告知MBA、MPA学院。详情请见附件。

MBA学院联系人:孔鹏志 Tel:88198910

E-Mail: 15853193759@163.com

MPA学院联系人:郝向华 Tel:82617882

E-Mail: haoxianghua@sohu.com

MBA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MPA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附件:关于调整MBA、MPA指导教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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