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含)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时间安排
1.201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201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未结题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房间),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2.2016年11月30日前,省教育厅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集中进行结题验收。
三、有关要求
1.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包括结题和未结题的所有项目),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社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反馈表》一式2份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房间),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2.对2016年11月30日前,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率低的高校,将视情况减少项目申报限额,直至暂停项目申请资格。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531-81791975 电子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附件1:201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未结题情况表.docx
附件2:社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反馈表.docx
科研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