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与组建2016级创新实验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政教〔2014〕2号),经研究,我校在2016级本科生中选拔培养具有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学生,组建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创新实验班。

一、选拔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2.学习能力强、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创新精神。

3.经济学创新实验班面向全校2016级本科生选拔,金融学和会计学创新实验班分别面向本学院2016级本科生选拔。实验班每班招生40人。

二、报名与录取

1.经济学创新实验班的选拔和组建工作在新生军训期间进行,金融学和会计学创新实验班的选拔和组建工作在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具体见学院网站通知。

2.各实验班开设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说明选拔的具体条件、报名和录取方式、培养模式等,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3.学生按照各学院创新实验班选拔通知要求,自愿报名。

4.各实验班开设学院按照公布的实施细则,与教务处共同进行公开选拔,并将选拔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编入班级和上课时间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选拔名单,将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办理学籍信息变更手续。经济学创新实验班于军训结束后开始上课,金融学和会计学创新实验班于第二学期选拔工作结束后开始上课。

附件:政教[2014]2号创新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doc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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