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各单位或申报人于2016年6月24日前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书面材料一式2份,请于7月1日前按照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报送学校人才办(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
三、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附件: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zip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