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补充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单位:

省社科联决定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进行补充,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填报(原评审和赋分专家也需重新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家入库条件

一是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二是研究方向属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三是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并近五年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文章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四是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2.推荐范围

专家库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管理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心理学、文化学、音乐学、美术学、应用与普及等学科。坚持宁缺毋滥、进则能用的原则。专家库人员不受数量限制。

三、推荐方式

1.申报者于7月5日前填写“专家基本档案”(姓名、年龄、学科、个人邮箱、手机)发送电子邮件报送科研处(sdufechengguo@163.com),科研处初审通过后为申报者创建登录账号(登录账号密码科研处发送至申报者本人邮箱);

2.通过初审的专家于7月5日前登录山东省社科联专家管理系统(http://123.232.119.103:8083/zjk/),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维护。;

3.评选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选择“召集人专家”,硕导选择“重点专家”,其余选择“一般专家”;客观赋分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均选择“客观赋分专家”;

4.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专家信息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省评奖办,省评奖办对专家信息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专家库;

5.每位专家只能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四、管理与使用

1.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定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评奖办审核后生效;

2.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选记录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3.专家库主要用于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区、市)社会科学成果管理和评价部门共享专家库的专家资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社科联学术部丁纪伟

电话:0531-82866417、15253114849

邮箱:dingjiwei100@163.com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六楼8602房间

校科研处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81791975、13678806703

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科研处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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