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倡导、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深入基层学习锻炼的机会。学校将根据省内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需求和我校学生报名情况,选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在暑假期间开展勤工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省内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这一民心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自愿原则。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以志愿者身份开展活动。
(二)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生源地或实际居住地为志愿服务地区。
(三)择优选派原则。学校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择优选派,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
三、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各学院:负责择优推荐本学院学生志愿者。
(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人选,并与全省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推荐。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
(三)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四、报名条件
(一)责任心强,要求进步,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二)热心公益事业,工作积极,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品行端正。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五)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六)接受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管理。
五、基本流程
(一)学生报名
学生可参照《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活动各市、区、县需求统计》(附件3)志愿报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初审推荐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报名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填报《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推荐表》(附件2),表中原籍信息具体到市、县、村,于6月17日前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40438904@qq.com;纸质版报送至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219室。
(三)学校确定志愿者名单(6月30日前)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志愿者的信息和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需求情况,确实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名单。学校将最终生源地志愿者名单下发至各学院,由学院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并发放《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鉴定表》等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志愿者报到
学生志愿者持相关《介绍信》、《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鉴定表》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业务培训,并安排勤工助学等具体志愿服务工作(工作时间不超过20天)。
(五)实践情况鉴定
待志愿服务工作结束,由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鉴定表》,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鉴定。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志愿者将《鉴定表》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整理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相关说明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征集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二)学校将为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发放每天60元的生活补贴。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推荐表.xls
附件3:附件3: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志愿服务活动各市、区、县需求统计.xlsx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