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单位: 保卫处       浏览: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减电〔2016〕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16〕5号)要求,在5月9日至13日防灾减灾周期间,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宣传活动,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主题活动,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宣传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为根本,以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为重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营造突发公共事件宣传舆论氛围,增强师生危机意识和防灾避灾意识,增强师生防灾减灾观念,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主题

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三、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13日(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学校统一制作和悬挂横幅,各单位通过网站、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力,扩大宣传影响。

(三)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知识比赛、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和普及防汛减灾知识,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班级、进公寓,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5月12日,学院尽可能组织师生展开一次以防震减灾、逃生自救为重点,包括防范溺水、交通事故、消防安全、防御地质灾难、卫生防疫等方面内容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灾自救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深入展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周期间,学校对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五、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部署,保证防灾减灾活动顺利展开。

(二)紧密结合学院实际,采取合适师生特点、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避免走过场,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发动,加强联系,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学院防灾减灾工作。

(四)各单位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和学院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保存好活动资料。请于5月16日12时前,将本单位活动名称、次数、参加人数、地点报保卫处,邮箱sdcdab@163.com。

保卫处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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