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清查工作进度安排,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是资产清查盘点。各单位务必要在6月8日前完成,并于6月12日前将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盘盈盘亏证明材料送交至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燕山校区办公楼244室),电子版发送至3247384723@qq.com。
另外,财务处、人事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附件2中所列报表的填制工作。
附件1:部分报表格式及填报说明.zip
附件2:资产清查由有关单位负责的报表.doc
附件3:单位资产清查报告格式.doc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