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6 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每类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省直属高校可以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
(一)2016 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二)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 周岁,重点支持40 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4.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项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 岁(1976 年1 月1 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 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 万元。
(三)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 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程序
(一)高校初评
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按申报限额确定报送项目。请各位老师于3月16日报送一份纸质申请书到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二)网上申报
2016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将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由科研处统一分配,请通过初评的各位老师向科研处索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各项目申请人通过工作平台,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见附件1、2)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见附件3、4),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 月15 日—3 月30 日,其中各项目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3 月15 日—3 月29 日,科研处网上审核时间为3 月30 日。
(三)网上审核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校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网上审核截至时间为3 月30 日。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531—88391680,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
技术交流QQ 群号:462847978。
六、报送要求
各申请人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A)》(2 份)、《申请书(B)》(一式4 份),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于2016 年4 月4 日报送科研处,其中《申请书(A)》附件材料中的“科技查新报告”及“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须提供原件。
人文社科项目材料报送至舜耕校区710房间,科技项目材料报送至舜耕校区711房间。
七、在研项目检查
2016年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继续对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和检查。各高校要对教育厅往年立项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请各位承担山东省教育厅在研项目的老师填写在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人文社科项目发送至sdcdsk@126.com,科技项目发送至sdufekeyan@163.com。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科技计划项目:孔老师,0531—81791972(内线91972);
社科计划项目:于老师,0531—88525885(内线65885)、81791975(内线91975)。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doc
附件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doc
附件5:高校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6: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在研项目统计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