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育龄教职工:
日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宣布了一项重大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中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又一次历史性调整。
为了给广大教职工婚育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请育龄教职工注意相关事项:
1.女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当月应到所在校区计生办建立婚育档案,怀孕后及时通知计生办工作人员,并于生育后当月持相关材料到婚育档案所在校区计生办办理“一孩登记证”相关手续;
2.计划生育二孩的教职工,应当在怀孕前持相关材料到婚育档案所在校区计生办办理二孩“生育证”相关手续,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不符合再次生育的规定;
3.新调入教职工(不分性别、年龄、婚否)持人事处的报到通知单到所在校区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入手续,需要建档的同时建档;
4.女教职工合法生育治疗结束后30日内,由本人或亲属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到婚育档案所在校区计生办办理产假证明手续;
5.按照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原则,舜耕校区与燕山校区隶属不同辖区,合校前的教职工婚育档案归属原所在校区计生部门管理,教职工办理婚育相关事项须到原所在校区计生办办理。
目前,“单独”、“双独”二孩所用表格及办证手续暂时不变,全面放开二孩后如遇变动将另行通知,请有生育二孩意愿的育龄教职工随时关注。
燕山校区计生办:于老师 电话:81669236
舜耕校区计生办:周老师 电话:82617662
山东财经大学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