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8       单位: 财务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二、培训形式

登陆山财培训网,注册后进行自学并完成答卷。

三、培训要求

各有关单位属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范围内的财会人员均应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办理继续教育培训登记。

四、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5日16: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见附件2)及成绩单报送财务处综合科(舜耕校区办公楼302,联系电话:82917259),以便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操作流程.doc

附件2: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表.doc

财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