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年度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单位: 资产管理处       浏览:

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关于印发< 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的通知》(鲁财采〔2012〕17号)、《关于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采〔2014〕1号)、《关于调整〈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5〕45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14版)>的通知》(鲁财办发〔2014〕2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财务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全校范围内各种经费(含各类科研经费)凡是纳入2016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详见资产管理处网站)的设备(办公家具),必须提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规定上报,否则,无法执行采购。为此,请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2016年度政府采购需求。对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拟采购的设备特别是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空调、传真机、复印纸、扫描仪、移动硬盘、U盘、电视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和各类办公家具要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如实进行申请,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以便学校及时汇总和上报,确保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后,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办公家具),均须提前报批计划和预算,请提前做好计划和论证。

申请表务必于2015年10月3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后反馈给资产管理处(燕山校区办公楼603房间),并以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zhaoyong@sdufe.edu.cn,之后不再接受2016年度的采购申请。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沟通和联系,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8525367(内线:65367)。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度仪器设备(办公家具)采购申请表.doc

资产管理处

2015年9月24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