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省政府设立、省文化厅具体承办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表彰项目”已经中央正式批准,根据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决定,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工作近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并在国内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新成果。
二、申报程序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推荐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参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参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项目成果介绍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及相关图片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的视频。
3.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成果介绍要求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内容提要、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背景、预期目标、主要措施、主要创新点、解决的主要问题、实施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2)图片要求: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
(3)视频要求: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5-10分钟;
(4)申报图片和视频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参与活动镜头。
四、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者要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副市(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一般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2.申报表及工作方案下载地址:省文化厅(www.sdwht.gov.cn),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www.sdwhkj.org)。
3.请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视频于2015年6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舜耕校区办公楼701房间)。
科研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