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促进统计科学进步和创新,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十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申报与推荐方法

各类参评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成果和申报表(各3份);申报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的评奖还需要提供成果的电子版。申报表可从“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下载,按要求逐项填写,签署推荐意见。

本次评奖活动的申报工作,一般以当地统计局为组织单位,较大系统的统计主管部门、大企业集团的统计主管部门亦可作为推荐单位,作者可将有关材料送交当地统计部门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有组织地统一申报。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的作者,可直接向第十届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申报人需提交成果电子版和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箱sdufechengguo@163.com。

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6月26日。

三、评审与表彰

省统计局将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81791975

附件:成果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5年6月17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