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明水、圣井校区夜间值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单位: 校长办公室       浏览:

各有关人员: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明水、圣井校区夜间值班安排已于3月15日以校办〔2015〕2号文件在办公系统公布。从近一个月的情况来看,值班人员能够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发现脱岗、离岗现象,值班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明水、圣井校区夜间值班,本学期,全体职能部门副处级干部也被纳入值班人员范围,并于4月9日起开始进入轮值。现将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值班时间:自当日18:00至次日8:30。

值班地点:明水校区4306,圣井校区明德楼1322。

住宿地点:由明水、圣井校区管理办公室安排。

班车安排:发车时间为舜耕校区15:50,燕山校区16:10;返回时间为明水校区8:30,圣井校区8:50;乘车地点为班车发车地点。

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不得缺岗、脱岗;要在值班室放置的记录本上签到并做好值班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前进行内部调岗。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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