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特色项目申报、核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       单位: 发展规划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学院任期目标特色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政发〔2015〕1号)印发后,我处于1月19日发布了《关于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研读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人才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等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特色项目申报、核定与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4月7—10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政发〔2015〕1号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目录内和目录外项目要求,分别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后申报。各类特色项目申报指南和填报表格详见各部门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初审(4月13—17日)

有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评议学院申报的特色项目,并提出目录外特色项目及分值的初审意见。

三、核定与备案(4月20—24日)

学校成立核定工作组,负责特色项目及分值的认定、核准工作。经核定的特色项目备案后,作为学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组成部分及考核依据。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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