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附件1)和《关于申报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5-3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专业,均可提出立项试点申请。

1.具有良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础。已纳入国家或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特色专业建设规划,或具有较强的行业、产业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明确、培养方案思路清晰,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课程体系具有明显的行业、职业针对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相关产业、行业或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引进、消化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或引入行业、企业标准,自主编写新教材,或具有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共建的专业课程和教材。

3.教师队伍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能力。具有优秀的学术带头人或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两项以上;专任教师有到相关行业、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经历。

4.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实验教学体系;或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紧密合作型实践教学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每年接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实训。

二、推荐限额

根据教育厅要求,申请立项建设专业每校不超过2个。各学院至多可推荐1个专业参加校内评审。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基础,认真组织做好遴选与申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 申报材料

认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中涉及到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请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专业一览表》(附件4)进行正确填写。

为了更好地体现专业建设实力,增强专业申报的竞争力,各专业负责人在填写申报书时应做到内容丰富、论证充分、图文并茂,不可太过单薄。申报材料要做到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

2.报送时间

《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左侧装订;封面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章),于1月27日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专业推荐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字样,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25869(内线:65869)。

四、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公开公正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2个专业,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教务处

2015年1月16日

附件1: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doc

附件2:关于申报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5-3号).doc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专业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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