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首批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单位: 宣传部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提高文艺评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山东省将建立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签约文艺评论家包括“签约文学评论家”和“签约艺术评论家”,每批签约文艺评论家由10名“签约文学评论家”和20名“签约艺术评论家”组成。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好本部门、本单位申报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签约文学评论家和签约艺术评论家具体申报条件,对本部门、单位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整理好后统一上报学校。

3.请各部门单位于3月20日(周五)上午11点之前,将本部门、单位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3房间,同时将电子表发至邮箱scdxc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669152。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签约艺术评论家申报条件.docx

附件3:签约文学评论家申报条件.doc

附件4: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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