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掌握各单位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提前谋划明年工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按照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原则,重点检查五项内容:
(一)《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贯彻执行总体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五)其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报送要求
工作总结是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准确反映工作特点(特色工作将体现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报告中,并在年度会议上通报)。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的工作总结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纪委办公室(燕山校区416房间),电子版发至:sdcdjw@126.com;联系人:高磊;电话:82617961、13791131998。
特此通知。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委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