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山及明水校区参保学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       单位: 总务处       浏览:

各学院:

为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保障参保学生合法权益,让学生及时享受到参保带来的实惠,现对学生在校外门、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日—4日,上午8:30-11:00,下午 2:00-4:30。

地点:燕山校区校医院医保办(校医院208室)。

二、报销人员范围

燕山、明水校区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三、校外门、急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

1.校医院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

2.校外就医所在医院门、急诊病历;

3.发票原件(急诊者需盖急诊章);

4.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所在学院及联系电话)。

各学院可收齐报销材料统一来办理。

四、燕山及明水校区2014级新生在2014年9月1日—11月30日期间校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各学院收齐报销单据统一来办理。

联系人:裴老师,联系电话:88525837。

特此通知。

燕山校区校医院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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