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达山东省文件精神并做好我校专业划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7       单位: 教务处       浏览: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鲁财教〔2014〕40号)、《关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专业划分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2号)等文件,提出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山东省将开展省属本科高校专业划分及改革拨款定额工作;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号)。现将文件精神予以传达并就我校专业划分工作安排如下。

一、鲁财教〔2014〕40号和鲁教高字〔2014〕22号文件精神

(一)专业划分和改革定额拨款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步扩大,设立专业越来越多,对满足社会人才多样化需求、培养各类适用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扩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科专业设置求多求全,专业呈现同质化等。为促使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培养高素质适用型人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从2015年起,改革高校定额拨款制度,将高校的经费拨款与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深化专业布局调整,纠正同质化发展倾向,全面提高省属高校发展层次和水平。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基本规律,综合考虑学科专业调整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按照“分类管理、鼓励特色、由易到难、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以实施浮动定额拨款为切入点,对高校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的特色专业,在拨款上予以倾斜;对不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在拨款上予以限制,促进学校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突出特色,错位发展。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1. 划分3类专业

划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有利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定位;坚持有利于学科专业整体建设;坚持有利于应用性人才培养。

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校的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

A 类专业(鼓励性发展专业):符合学校重点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处于优势地位;或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学科专业。

B 类专业(一般性发展专业):学科基础较好,社会需求相对稳定,满足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基本专业。

C 类专业(限制性发展专业):不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方向,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办学水平较低的专业。

2. 实施浮动定额拨款

在确保参加改革试点高校定额拨款总规模有一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大对A类专业支持力度,省财政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核定学生定额经费;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对C类专业,在其专业额定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学生的定额经费,个别专业直至不再安排。

二、鲁教高字〔2014〕20号文件精神

山东省教育厅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当前招生就业现状、未来人才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经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简称“限制性目录”)和《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预警专业目录》(简称“预警目录”)。限制性目录凸显了学校属性和整体分类,预警目录反映了相关专业在全省专业中的发展状态。各高校应根据两个目录主动做好本校专业设置总体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办学特色和社会需求,及时对专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今后,各高校新增或调整专业要严格执行限制性目录规定的专业范围,不得突破;要主动参照预警目录,对列入预警目录且非本校优势特色的专业,要采取核减招生规模、停止招生等有效措施,予以调整。预警目录中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新增,避免盲目布点、重复设置。

山东省限制性专业目录中,财经类院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如下:

学科门类或专业类

学科门类或专业类

学科门类或专业类

学科门类或专业类

0306

公安学类

0804

材料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0

学科门类:医学

0401

教育学类

0806

电器类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0402

体育学类

0810

土木类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0710

生物科学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28

建筑类

1304

美术学类

0711

心理学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0830

生物工程类

1305

设计学类

0802

机械类

0823

农业工程类

09

学科门类:农学

山东省预警专业目录如下:

国际经济与贸易

音乐表演

旅游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应用心理学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公共事业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学

视觉传达设计

信息与计算科学

艺术设计学

日语

财务管理

汉语言文学

英语

生物技术

广告学

市场营销

法学

生物科学

电子商务

会计学

三、我校专业划分及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安排

(一) 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山东省专业拨款定额改革和学校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内涵发展,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特色。

(二) 工作目标

按山东省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现有62个专业划分为A 类专业(鼓励性发展专业)、B 类专业(一般性发展专业)、C 类专业(限制性发展专业)三类专业,其中A类专业占30%左右,C类专业占10%左右。完善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体,文、法、理、工相互支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专业框架。对于办学条件差、社会需求量小、就业情况不好的限制性发展专业,压缩招生规模,或实行隔年招生,直至停止招生。

(三) 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如实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划分情况申报表》,并在认真分析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专业建设投入及仪器设备原值、师资水平、社会需求预测、学生招生就业等专业建设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学院专业分类的意见。

2.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结合学院的专业材料和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招生就业等整体情况,形成初步的专业划分方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党政联席会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复。

(四)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 《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划分情况申报表》(附件1)一式7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钉,在封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 《**学院专业划分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3. 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1月21日12时前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0,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文件名、邮件名为“单位名称+专业划分。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88525869

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划分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学院专业划分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专业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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