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水平,我校将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培养、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2015年教职工申请博士后研究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得博士学位后并在校工作1年以上;38周岁以上(含38周岁)者,可在博士毕业当年提出申请;凡我校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博士毕业后应按时返校工作,原则上不允许直接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前途,近三年在本专业B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5.研究方向明确,研究课题符合我校主干学科发展需要,工作思路清晰,预期工作成果明确、可靠。
6.若申请脱产进站,必须是国家级优秀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学科水平位列全国前10位(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评估结果为准)的博士后流动站;必须保证在站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并以我校第一位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A类期刊1篇。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师申请博士后研究审批表》(见附件1),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当前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师申请博士后研究工作培养计划》(见附件2)。具有科级及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根据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报校领导及组织部审批备案。
3.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根据学校人才发展规划,确定培养计划,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申请人被录取后,到人才工作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签订协议书。
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申请博士后研究工作培养计划》和推荐人选审批表送交人才工作办公室(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rcbsdufe@126.com。
附件1: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教师申请博士后研究审批表.doc
附件2: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教师申请博士后研究工作培养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