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教监〔2014〕5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单位: 纪委、监察处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通知全文请见教育部网站或学校纪委网页教育部关于冯群超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六条红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请将组织学习情况于10月27日前发至纪委监察处邮箱:sdcdjw@126.com。

纪委 监察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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