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冒用我校名义招生办班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4-09-23       单位: 宣传部       浏览:

近期我校接到考生和家长举报,反映社会上有冒用我校XX单位名义以所谓“山东财经大学XX教学中心”、“山东财经大学XX专修中心”、“山东财经大学XX教育机构”等招生的现象,给学校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特此声明:

一、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都在学校招生主页上发布,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同时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计划外招生”和“内部招生”。

二、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服务中心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他各单位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自考助学班。学校不存在“试点本科”、“实践考核本科”等办学模式。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谨慎甄别判断,切勿上当受骗。

三、目前社会上以山东财经大学XX单位名义举办的招生办班行为均与学校无关,属侵权行为。对此,我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山东财经大学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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