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       单位: 校长办公室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5年度预算的通知》要求及《山东财经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考虑学校发展规划,现就2015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1、2015年专项资金按照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等大类,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编报;

2、编报专项资金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确保支出目标明确、理由充足;预算编报时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绩效目标、实施计划、资金需求、支出经济内容、预算执行进度等;

3、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预算按要求编制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9月19日前交到财务处(舜耕校区208房间,联系人:徐超,电话:82911176 )。

4、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格式按照财务处网站上下载专区“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

财务处

2014年9月10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