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四校区通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       单位: 图书馆       浏览:

各位读者: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图书馆在2014年暑假已初步完成四校区文献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现将四校区通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燕山、明水校区

1.燕山校区图书馆第一、第二和第四书库及明水校区图书馆经济书库和综合书库自2014年9月12日(周五)起至2014年9月18日(周四)停止图书外借工作,只办理图书归还业务。

2.各位师生读者须于2014年9月18日前归还在燕山、明水校区图书馆所借全部图书。此期间归还的图书,若有超期免除全部图书超期占用费。

3.燕山、明水校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归还全部所借图书的学生读者,自2014年9月19日(周五)起可持一卡通借阅证在四校区中任意校区图书馆借阅图书。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还清图书的学生读者,在各校区图书馆均无法借阅书刊、使用自习室,且图书馆将不再集中办理该项业务。

4.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的燕山、明水校区教工读者,须于2014年9月19日(周五)至2014年10月17日(周五)持校园一卡通及原山东经济学院图书借阅证到燕山校区图书馆四楼403室(联系方式:81793582宋老师)办理四校区通借开通手续。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的教工读者,无法办理一卡通借阅功能开通手续,在各校区图书馆均无法借阅图书。

二、舜耕、圣井校区

1.舜耕、圣井校区学生读者的一卡通四校区通借功能自2014年9月19日起自动开通。

2.舜耕、圣井校区的教工读者,须于2014年9月19日(周五)至2014年10月17日(周五)持校园一卡通及原山东财政学院图书借阅证到舜耕校区图书馆二楼办证室(联系方式:82911509尹老师)办理四校区一卡通借阅功能开通手续。未办理开通手续的教工读者,在各校区图书馆均无法借阅图书。

3.2014年暑假从明水或燕山校区搬迁至舜耕校区的学生读者,须在原借书地还清所借图书,2014年9月19日以后即可在四校区借阅图书。

三、因目前暂不具备四校区图书通还条件,2014年9月19日以后读者仍须到各校区原借书地归还所借图书。

四、其他事宜

自2014年9月19日起,四校区图书馆同时执行新的读者借书权限(详见图书馆主页相关栏目内容):

1.普通图书:本专科生可借5册(含文学类2册),借阅期限45天,到期可续借15天;研究生可借8册,借阅期限90天,到期可续借30天;博士生可借15册,借阅期限90天,到期可续借30天;教师可借15册,借阅期限90天,到期可续借30天;非教师职工可借8册,借阅期限90天,到期可续借30天。

2.文学类图书:限借2册,借期同普通图书。

3.外文书刊阅览室图书:教职工、博士生可借5册,研究生和本、专科生限借2册,借期同普通图书。

五、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李老师 联系电话:88525997

燕山校区图书馆四楼办证室宋老师 联系电话:81793582

舜耕校区图书馆二楼办证处尹老师 联系电话:82911509

明水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部李老师 联系电话:89707220

特此通知。

图书馆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学校概况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校园服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 鲁ICP备05001933号-2 | 燕山学院 | 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