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行政办公用房以及教学、科研用房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及调整方案已在办公系统下发。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