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燕山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在2014年1月10日、12日、14日三日进行,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取及回收
1、监考安排
请各学院通知监考教师通过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监考安排
2、试卷收发
试卷领取和回收:电教2108西门,第一监考领试卷,第二监考送试卷。
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乘坐班车时间、地点
燕山校区至明水校区:
1月10日:7:10,9:10,12:00
1月12日:7:10,9:10,12:00
1月14日:7:10,9:10,12:00
明水校区至燕山校区:
1月10日:12:50,15:50,17:50
1月12日:12:50,15:50,17:50
1月14日:12:50,15:50,17:50
4.乘车地点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
明水校区:公共教学楼北
5.联系方式
校办班车管理科:李超,电话:88198966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姜少伟,电话:89707259
三、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监考老师及有关巡视考务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监考人员职责,以及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在考试当中要严肃考场纪律,结合以往出现的情况,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各学院应组织监考人员按照监考安排按时到岗领取试卷,不可随意找人代替监考,不可让研究生代替监考。
2.监考人员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3.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修生凭进修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4.监考人员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5.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看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在黑板上,以备学生监督。
7.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写有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相关单位。
请各学院要专门召开会议,将上述安排通知监考老师和学生,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附件1:燕山学院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监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