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金融会计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6       单位: 科研处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金融会计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金融会计领域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推进金融会计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相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我校每个专项限报2项。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指标数择优推荐。鼓励与金融机构和财会部门联合申报,金融机构和财会部门等实际部门申报不受限制。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资助课题研究经费2-3万元。

4、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

5、申报者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省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7、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者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报送学校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舜耕校区办公楼7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

联系人:于楠楠 徐彬

联系电话:88525885(65885)

附件1:金融、会计专项研究选题.doc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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